新疆艺术学院毕业证样本图片
新疆艺术学院位于素有“歌舞之乡”“丹青之乡”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,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,也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。学校成立于1958年,前身为新疆艺术学校,1987年恢复成立为新疆艺术学院。学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办学导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为目标,在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、推进社会文明建设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,被誉为“丝绸之路”文化传播的使者和“天山脚下”艺术家的摇篮。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,占地1000亩,设有音乐学院、舞蹈学院、美术学院、设计学院、书法学院、传媒学院、戏剧影视学院、文化艺术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,涵盖硕士研究生、本科、中专等多层次办学体系,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。
新疆艺术学院教学质量新疆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突出,师资力量雄厚。现有教职工706人,其中专任教师486名,含教授、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60人,硕士生导师190人;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、教学名师、天山英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2人。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,拥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(涵盖19个方向)。在本科教育方面,开设30个本科专业,其中美术学(绘画)、音乐学、舞蹈学等3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,9个专业入选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。拥有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,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,3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学校注重科研与创作,设有文化润疆创作研究院(含9个创作研究中心)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、艺术研究所等平台,“十三五”以来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等科研项目300余项,出版专著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68篇(部),科研学术质量显著提升。
新疆艺术学院历史沿革新疆艺术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。1960年,经自治区批准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,开启了新疆高等艺术教育的先河。在随后的发展历程中,学校经历变迁,于1987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下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,标志着学校发展进入新阶段。2003年,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成绩。2012年6月,学校被纳入国家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支持高校。此后,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优化学科专业布局,于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办学层次获得实质性提升。历经六十余载传承发展,学院从单一的艺术人才培养逐步成长为学科门类齐全、本硕衔接完备、民族特色鲜明、区域影响力深厚的综合性艺术高等学府。
中文名:新疆艺术学院
外文名:Xinjiang Arts University
简 称:新艺(XJArt)
院校代码:10768
新疆艺术学院的教育教学体系以质量与内涵为核心,突出地域特色和艺术专业实践。学校构建了完善的“本科-硕士”贯通培养机制和专升本通道,开设包括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设计、戏剧影视、传媒、书法等艺术类专业在内的33个本科专业方向(如美术学专业下设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美术教育等;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、环境艺术、动画等),并设有涵盖美术学(一级学科)、音乐与舞蹈学(一级学科)等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。教育教学强调“传承创新,德艺双馨”的校训精神,注重课程建设、实践环节与艺术创作的深度融合。依托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,以及遍布全疆的校外实践创作基地,学校大力推行项目驱动式教学和展演实践活动,建有新艺舞蹈团、合唱团、交响乐团、国乐团等高规格学生实践团体。专科(中专)教育层面,通过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为高等艺术教育输送优质生源。毕业证及学位证书作为学业完成的重要凭证,规范严谨,其编号以院校代码10768为基础编制。学校教育教学紧密对接文化润疆工程和非遗传承保护,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不断探索创新,为区域文化建设和国家艺术事业发展持续输送高水平、应用型专业人才。